南京大学MEM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

(暂定)

为促进南京大学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(MEM)一流品牌创建,促进MEM学生与导师交流,推进论文进度,保证论文质量,实现学制年限内高质量完成学位论文,依据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MEM教指委相关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南京大学MEM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。

第一条 MEM学位论文管理环节包括开题、中期、预答辩和答辩四个环节,时间分别安排在第三、四、五和六学期。每个环节提供两个备选时间供学生选择,时间安排学期开学前公布。

第二条 MEM学生须按培养方案要求参加所有论文管理环节。每一环节,学生须提交相应材料,导师审核通过后,方可参加。不能按时按要求参加论文过程管理的学生,须提交书面申请,并明确后续计划,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提交MEM教育中心。

第三条 论文开题、中期和预答辩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由评审专家做出评定,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,通过该环节。

第四条 论文开题、中期和预答辩未通过者,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一个月内提交修改论文,导师审核同意后组织汇报活动,评定结果书面提交到MEM教育中心。

第五条 开题报告通过后,变更学位论文题目须经导师同意,并要求重新参加开题汇报会。

第六条 答辩环节,论文须参加查重和盲审。论文重复率不得高于10%,且盲审通过后,方可参加正式答辩。

论文答辩根据答辩委员不记名投票表决,论文答辩结果分为通过与不通过两种。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票,答辩通过;否则为不通过。答辩未通过,修改论文,一年内可申请重新答辩。

答辩通过表决分为良好及以上、小修、大修三个级别。小修论文学生要求两周内完成修改,经导师审核同意后,授予学位。大修论文学生要求一个月内完成论文修改,经答辩委员会指定审阅人审核同意后,授予学位。

第七条 MEM学生必须在校学习年限(五年)完成学位论文答辩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。

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,由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221027

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学位委员会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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