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3年下半年工程管理硕士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

发布者:贾俊洁发布时间:2023-07-04浏览次数:737

关于2023年半年工程管理硕士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

各位MEM同学:   

我院MEM教育中心计划于10月14日开展2023年半年工程管理硕士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,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:  

一、答辩前的时间安排    

  1、8月25日前,完成论文终稿获得指导老师确认可以参加论文答辩的同学,

1)请在MEM信息服务平台上传《论文答辩申请表》和论文(盲审论文需删除导师姓名),同时将导师签字的纸质版《论文答辩申请表》送达或邮寄至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MEM教育中心(地址:南京市平仓巷5号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北楼102室,邮编210008,联系电话:025-83598104老师)。

2)MEM教育中心整理、审核提交的材料,确认参加答辩同学名单。如有问题会及时反馈给指导教师和相关学生。

2、8月25日—31日:中心安排校内审查,并反馈校内审查结果校内审查通过,方可安排查重

39月1日-5:中心安排校内查重查重要求是10%以内,只有一次查重机会),并反馈查重结果查重通过,方可安排外审   

49月5日--9月20日:查重通过后,由MEM教育中心安排校外硕士导师评阅论文。(注:必须评审老师全票通过,才能进入下一程序。 

5、9月20日--9月25日:MEM教育中心反馈论文评审意见。通知符合要求的同学参加论文答辩,并同时抄送学生导师。

6、10月8日前: MEM教育中心做好答辩安排,各位同学做好答辩准备。

7、10月14日:工程管理硕士答辩。

 

  答辩当天提交纸质版《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》(一式2份,手写签名)、《研究生学位申请书:附表一》(校内外导师各1份,需手写签名

 

重要提醒:  未能按照以上进度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安排参加本次论文答辩。    

 二、论文答辩安排

1、符合答辩条件的同学务必请于2023年10月14日8:00前到达鼓楼校区工程管理学院。   

2、学院门卫处设有论文答辩分组公告,请按划分的小组前往指定的教室准时按序参加答辩,在本小组全部答辩完毕、答辩委员会宣布答辩结果后,方能离开答辩教室。   

3、学生参加答辩时须携带下列材料,并在答辩前交给本组答辩秘书:  

 1)6份按要求装订好的论文(供答辩委员会使用);

 2)2份《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》;    

3)答辩时用的12分钟电子版PPT(U盘务请杀毒)。

 三、学位申请   

 1、10月14日13:00在工程管理学院协鑫108教室领取、提交、核查学位申请相关材料:   

1)《南京大学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》一式2份;

  2)答辩委员会委员送审表1份(自行打印);

  3)学位论文答辩记录1份(请自行正反打印装订,学生本人填写);

  4)毕业生登记表(学院发放);

  5)著录卡

 2、1015-115日,答辩通过的同学继续完善论文。

3、11月12日前,中心组织学位论文审查工作,审查通过的电子版论文上传至MEM信息服务平台。进行再次查重(要求10%以内)。查重通过的同学提供纸质版论文2本(白皮,线装,手写签名),学位论文中英文详细摘要2份。      

 3、完成以上工作后,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进行网上申请硕士学位工作(具体要求另行通知)。

  工程管理学院MEM教育中心  

2023年74

 附件1 工程管理学院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.docx

 附件2 硕士学位材料包.rar